江苏省模考卷3:公基-非法
模考卷3:公基-非法
2025-06-03 11:56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共招9人。
06月03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价采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订医药价格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协助指导省级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合同制人员9人,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电话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招聘对象不超过35周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任职、兼职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或研究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格式为.pdf,单个文件大小不宜超过2M)一并发送至jczxzp@nhsa.gov.cn和hrchem@126.com邮箱,报名日期截至2025年6月9日18时。
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
证明材料按身份证、户口页、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其他资格证书(如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等)或研究成果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证件”(如:“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姓名”(如“张三”)。
4.逐项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未达到该比例的,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分两部分,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面试资格。
笔试公告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比例仍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公开招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面试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其他在职人员或无业人员可不提供现单位盖章的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但须在人员基本情况和本人承诺上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6)报考人员请提供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相关领域论文,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价采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并通知其参加有关招聘程序。
(七)试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单位将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进行告知,不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上渠道的公开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具体面议。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www.nhsa.gov.cn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国家医保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10)-89061121
(010)-84881928
联系邮箱:jczxzp@nhsa.gov.cn
hrchem@126.com
点击查看>>>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价采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订医药价格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协助指导省级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合同制人员9人,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电话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招聘对象不超过35周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任职、兼职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或研究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格式为.pdf,单个文件大小不宜超过2M)一并发送至jczxzp@nhsa.gov.cn和hrchem@126.com邮箱,报名日期截至2025年6月9日18时。
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
证明材料按身份证、户口页、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其他资格证书(如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等)或研究成果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证件”(如:“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姓名”(如“张三”)。
4.逐项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未达到该比例的,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分两部分,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面试资格。
笔试公告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比例仍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公开招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面试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其他在职人员或无业人员可不提供现单位盖章的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但须在人员基本情况和本人承诺上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6)报考人员请提供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相关领域论文,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价采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并通知其参加有关招聘程序。
(七)试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单位将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进行告知,不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上渠道的公开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具体面议。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www.nhsa.gov.cn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国家医保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10)-89061121
(010)-84881928
联系邮箱:jczxzp@nhsa.gov.cn
hrchem@126.com
点击查看>>>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