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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汕尾市城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28人公告

2025-05-12 13:23来源: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8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程序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附件2)执行)。

(二)脱贫劳动力

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详见《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附件3)。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

汕尾市城区蝶苑小区25栋602室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三)报名材料

1.《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4);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

4.脱贫劳动力需提供脱贫人口身份信息(可电子核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由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等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0-3364671。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

3.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

4.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pdf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pdf

附件3: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xls

附件4: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程序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附件2)执行)。

(二)脱贫劳动力

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详见《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附件3)。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

汕尾市城区蝶苑小区25栋602室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三)报名材料

1.《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4);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

4.脱贫劳动力需提供脱贫人口身份信息(可电子核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由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通过签订劳务协议等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0-3364671。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

3.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

4.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pdf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pdf

附件3:2025年汕尾市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xls

附件4: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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