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各县区教师招聘历年珍题+常考1000题
宿迁各县区教师招聘历年珍题+常考1000题
2025-04-02 17:45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1人。
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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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7.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 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安排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③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扫描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 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⑥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⑧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⑨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⑩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3722605;0516-83711583。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九、招聘工作举报
市教育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230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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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6.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7.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 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安排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3.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③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扫描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 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⑥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⑧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⑨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⑩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三、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3722605;0516-83711583。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0807307。
九、招聘工作举报
市教育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230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32198,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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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