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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公告

2025-04-02 14:35来源: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共招15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7.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聘系统”(http://222.187.129.200:7777/#/app/jssfdxkwxy/epxing_recruit/zpwz)报名,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从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17:00截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4月7日-4月30日(工作日9:00-17:00),应聘人员须在系统开放期间,从电脑端访问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学院招聘系统及应聘者报名注册时的邮箱通知本人,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信息及邮箱。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根据考核通知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满即止。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班级、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高校二级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高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考核

考核以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为先。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最新版)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学院组织考察(含师德师风),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出现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情形的,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谢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6-68161047、0516-68161020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516-68161096

监督邮箱:kwjw@jsnu.edu.cn

点击查看>>>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5年4月1日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7.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聘系统”(http://222.187.129.200:7777/#/app/jssfdxkwxy/epxing_recruit/zpwz)报名,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从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17:00截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4月7日-4月30日(工作日9:00-17:00),应聘人员须在系统开放期间,从电脑端访问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学院招聘系统及应聘者报名注册时的邮箱通知本人,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信息及邮箱。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根据考核通知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满即止。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班级、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高校二级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高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考核

考核以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为先。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最新版)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学院组织考察(含师德师风),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出现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情形的,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谢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6-68161047、0516-68161020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516-68161096

监督邮箱:kwjw@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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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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