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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安大学医院招聘公告(9人)

2025-04-01 17:30来源:长安大学医院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单位简介

长安大学医院隶属于长安大学,目前分设南校区医院、北校区门诊部。现有职工100余名,承担长安大学4万余名师生的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等任务。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熟悉医疗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开拓进取。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如资格证、执业证等),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聘用方式

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管理和聘用。

招聘程序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放邮箱:xyybgs@chd.edu.cn

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注:姓名+应聘岗位。同时填写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form/page/DR0haYWtRZXVBWUxh)

注: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初审推荐

校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审核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综合评价考察

校内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素质能力考察等。面试考察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

公示、体检、签约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到前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

其他说明 1.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根据岗位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

4.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我们

校医院办公室:卓老师 029-61105803 xyybgs@chd.edu.cn

单位简介

长安大学医院隶属于长安大学,目前分设南校区医院、北校区门诊部。现有职工100余名,承担长安大学4万余名师生的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控及健康教育等任务。根据医院业务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熟悉医疗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开拓进取。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如资格证、执业证等),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聘用方式

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管理和聘用。

招聘程序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放邮箱:xyybgs@chd.edu.cn

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注:姓名+应聘岗位。同时填写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form/page/DR0haYWtRZXVBWUxh)

注: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初审推荐

校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审核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综合评价考察

校内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素质能力考察等。面试考察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

公示、体检、签约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到前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

其他说明 1.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根据岗位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

4.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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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办公室:卓老师 029-61105803 xyybgs@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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