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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南怒江州福贡县第一批专职联防员招聘7人公告

2025-04-01 14:21来源:福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共招7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福贡县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打牢强边固防坚实基础,推动管边控边能力提升,为福贡边境长治久安、边疆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现面向社会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采取县级统一招聘,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边境乡(镇)联防所或联指中心工作,并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批共招聘7名专职联防员,其中:

1.鹿马登乡联指中心1名;

2.鹿马登乡30号通道丫口边境联防所2名;

3.鹿马登乡30号乔马底边境联防所1名;

4.子里甲乡金秀谷二组边境联防所1名;

5.子里甲乡金秀谷嘎打边境联防所1名;

6.上帕镇古泉河水电站边境联防所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特殊工作环境需要,本批联防员招聘限男性;

3.年龄范围:18-35周岁;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色盲、无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从事过消防、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属于吸毒人员的;

4.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6.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选聘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招聘人员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批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报名地点: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3楼301室),联系人:余志英,13988690159。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并填写《福贡县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福贡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县边防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由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前往福贡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统一配发制服,新招聘的专职联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不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岗位正常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批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本批招聘工作由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福贡县专职联防员报名表

2.福贡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

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福贡县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打牢强边固防坚实基础,推动管边控边能力提升,为福贡边境长治久安、边疆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现面向社会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采取县级统一招聘,聘用人员将分配至边境乡(镇)联防所或联指中心工作,并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批共招聘7名专职联防员,其中:

1.鹿马登乡联指中心1名;

2.鹿马登乡30号通道丫口边境联防所2名;

3.鹿马登乡30号乔马底边境联防所1名;

4.子里甲乡金秀谷二组边境联防所1名;

5.子里甲乡金秀谷嘎打边境联防所1名;

6.上帕镇古泉河水电站边境联防所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特殊工作环境需要,本批联防员招聘限男性;

3.年龄范围:18-35周岁;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色盲、无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从事过消防、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属于吸毒人员的;

4.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6.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选聘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招聘人员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批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报名地点: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3楼301室),联系人:余志英,13988690159。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并填写《福贡县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福贡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县边防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由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前往福贡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统一配发制服,新招聘的专职联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不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岗位正常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批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本批招聘工作由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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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贡县专职联防员报名表

2.福贡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政审表

福贡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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