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山东事业单位·新考纲·5套卷
2025山东事业单位·新考纲·5套卷
2025-03-31 17:24来源: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招0人。
03月3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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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调解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二)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特约调解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自觉服从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安排,自愿接受指派的案件调解工作并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聘任: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专利代理师资格,并从事法律、知识产权领域工作 5 年及以上的;2.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的;3.在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海关、仲裁委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3 年以上的;4.具有 3 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5.其他有类似经历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或解聘: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3.曾是失信被执行人,受过信用惩戒的;4.无故拒绝纠纷调解工作安排的;5.其他不宜担任调解员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4 月 13 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滨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签字后的《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
(三)各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可向本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进入名册。
(四)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会对收到的报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聘,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三、联系电话:0543-8103709
邮 箱:bzszscqzx@b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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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 年 3 月 28 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调解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二)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特约调解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自觉服从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安排,自愿接受指派的案件调解工作并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聘任: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专利代理师资格,并从事法律、知识产权领域工作 5 年及以上的;2.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的;3.在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海关、仲裁委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3 年以上的;4.具有 3 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5.其他有类似经历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或解聘: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3.曾是失信被执行人,受过信用惩戒的;4.无故拒绝纠纷调解工作安排的;5.其他不宜担任调解员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4 月 13 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滨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签字后的《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
(三)各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可向本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进入名册。
(四)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会对收到的报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聘,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三、联系电话:0543-8103709
邮 箱:bzszscqzx@b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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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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