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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5-03-21 16:55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2名事业编人员,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名,工程建设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四、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28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1)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岗位101),需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要求为:专科:财务会计类;本科: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

(2)报考工程建设岗位的(岗位201),需有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专业要求为:专科: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本科:土木类。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28日下午五点前。

报名方式一: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qwgqbg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二: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海洋经济配套服务中心2号楼1615室。

2.报名材料。

(1)《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电子版(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本人签字承诺);

(2)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对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1、财务管理岗位(岗位101)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2)党员优先; 2、工程建设岗位(岗位201)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有两年以上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经验的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ueq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55118157,欢迎咨询。

点击下载>>>

附件:《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因工作需要,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2名事业编人员,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名,工程建设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四、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28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1)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岗位101),需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要求为:专科:财务会计类;本科: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

(2)报考工程建设岗位的(岗位201),需有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专业要求为:专科: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本科:土木类。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28日下午五点前。

报名方式一: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qwgqbg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二: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创新路2号海洋经济配套服务中心2号楼1615室。

2.报名材料。

(1)《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电子版(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本人签字承诺);

(2)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对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1、财务管理岗位(岗位101)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2)党员优先; 2、工程建设岗位(岗位201)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有两年以上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经验的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浙江乐清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ueq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55118157,欢迎咨询。

点击下载>>>

附件:《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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