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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共武宁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江西)

2025-03-21 15:14来源:武宁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武宁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扎实的文字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条件无法胜任岗位职责(需参照体验标准);

5.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彩照3张。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点击查看

5.报名地点: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宁县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一楼16室)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或超过3:1,报考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低于3:1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入闱或聘用资格。

(三)选聘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2.综合加分。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总成绩(不能累计加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加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x60%+面试成绩x40%,以上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之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武宁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一金”)。

根据中共武宁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扎实的文字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条件无法胜任岗位职责(需参照体验标准);

5.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彩照3张。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点击查看

5.报名地点: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宁县数字经济产业园3号楼一楼16室)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或超过3:1,报考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低于3:1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入闱或聘用资格。

(三)选聘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2.综合加分。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总成绩(不能累计加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加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x60%+面试成绩x40%,以上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之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武宁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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