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教师招聘笔试综合测试-行测部分29元(限砍价)
上海教师招聘笔试综合测试-行测部分29元(限砍价)
2025-03-20 08:05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号
共招60人。
03月2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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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5人、辅导员5人。应聘人员可扫描下方文中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周六)止。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招聘专任教师55人、辅导员5人。
2、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国家级/省部级技能竞赛指导经验等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居住证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周六)止。
2、材料提交: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学历及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和选拔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上海市和闵行区人才奖励政策的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院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人才引进费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人一策,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3、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联系邮箱:mzzp@shmp.edu.cn
联系电话:021-33584962(周一至周五,9:00-16:00)
监督电话:021-33584906(周一至周五,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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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5人、辅导员5人。应聘人员可扫描下方文中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周六)止。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招聘专任教师55人、辅导员5人。
2、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国家级/省部级技能竞赛指导经验等优先。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居住证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周六)止。
2、材料提交: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学历及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和选拔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上海市和闵行区人才奖励政策的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院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人才引进费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一人一策,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3、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联系邮箱:mzzp@shmp.edu.cn
联系电话:021-33584962(周一至周五,9:00-16:00)
监督电话:021-33584906(周一至周五,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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