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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省司法厅选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70人公告

2025-03-19 14:04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共招7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新一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任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依法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派出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
经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协商,本次选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0名,其中,驻济南市区65名,驻青岛市区5名。
三、选任条件
(一)选任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常住济南、青岛市区;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选任限制条件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选任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4月17日。
1.报名方式: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报名渠道:⑴网上报名。扫描人民监督员报名二维码(附后),登录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⑵现场报名。在山东省司法厅设报名点(济南市山大路207-2号办公楼1304室)。
3.报名材料:⑴网上报名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ftrc2c@shandong.cn。⑵现场报名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现场领取填写《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推荐)表》并录入报名系统。
(二)初审。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考察。山东省司法厅会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名单。
(四)公示。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缺额从考察合格候选人中递补。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山东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并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报名咨询电话:0531—51781809,51781810
网上报名二维码:(见原文) 

山东省司法厅

2025年3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新一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任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依法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派出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
经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协商,本次选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0名,其中,驻济南市区65名,驻青岛市区5名。
三、选任条件
(一)选任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常住济南、青岛市区;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选任限制条件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选任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4月17日。
1.报名方式: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报名渠道:⑴网上报名。扫描人民监督员报名二维码(附后),登录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⑵现场报名。在山东省司法厅设报名点(济南市山大路207-2号办公楼1304室)。
3.报名材料:⑴网上报名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ftrc2c@shandong.cn。⑵现场报名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现场领取填写《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推荐)表》并录入报名系统。
(二)初审。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考察。山东省司法厅会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名单。
(四)公示。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缺额从考察合格候选人中递补。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山东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并在《大众日报》和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报名咨询电话:0531—51781809,51781810
网上报名二维码:(见原文) 

山东省司法厅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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