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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招聘2人公告

2025-03-19 13:33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4月19日上午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是北京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证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

(二)岗位简介: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履行公证员职责,办理公证业务以及调查研究工作。

(三)招聘人数:2人。

详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证事业;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

(四)专业不限,法学(0301)和法律(0351)专业优先,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

(五)获得公证员执业资格满3年;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七)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至以下部门,第一业务部、第二业务部、第四业务部、第五业务部、第七业务部工作;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4.公证员执业证书扫描件;

5.公证员职称证书扫描件;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7.工作经历经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或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成绩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

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10-65544481或65543888转8028

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9086

附件: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1.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是北京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证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

(二)岗位简介: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履行公证员职责,办理公证业务以及调查研究工作。

(三)招聘人数:2人。

详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证事业;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

(四)专业不限,法学(0301)和法律(0351)专业优先,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

(五)获得公证员执业资格满3年;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七)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至以下部门,第一业务部、第二业务部、第四业务部、第五业务部、第七业务部工作;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4.公证员执业证书扫描件;

5.公证员职称证书扫描件;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7.工作经历经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或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成绩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

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看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10-65544481或65543888转8028

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9086

附件:

1.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1.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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