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避坑系列!2025公务员领学营系列直播
避坑系列!2025公务员领学营系列直播
2025-03-18 17:11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
共招12人。
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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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窗口服务岗位4人,不限男女。岗位职责:接待引导、耐心解答咨询、材料审查、案件登记与录入、协助法官进行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聘执法辅助岗位8人,限男性。岗位职责:现场执行辅助、安全检查、维护庭审秩序、日常安全保卫等工作。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赣榆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窗口服务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执法辅助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男生体重指数(BMI)在17.3-27.3之间,女生体重指数(BMI)在17.3-25.3之间(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本次招聘的岗位限赣榆户籍;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5.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8.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曾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活动等行为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赣榆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入口(https://www.jsksbm.com/h5k2eojime)。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每天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 月19日至3月25日每天的9:0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18-86293505(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联系电话:18005127065。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6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00512706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2)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所在页);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聘用人数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聘用考察工作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进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七、公示和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按需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由赣榆区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本次招录员额范围内,一年内可适时按需进行递补聘用。
九、工作待遇
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前赣榆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赣榆区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10元)。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本次招录由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共同监督,举报电话:0518-86293018。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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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窗口服务岗位4人,不限男女。岗位职责:接待引导、耐心解答咨询、材料审查、案件登记与录入、协助法官进行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聘执法辅助岗位8人,限男性。岗位职责:现场执行辅助、安全检查、维护庭审秩序、日常安全保卫等工作。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赣榆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窗口服务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执法辅助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求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男生体重指数(BMI)在17.3-27.3之间,女生体重指数(BMI)在17.3-25.3之间(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本次招聘的岗位限赣榆户籍;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5.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8.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曾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活动等行为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赣榆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入口(https://www.jsksbm.com/h5k2eojime)。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每天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 月19日至3月25日每天的9:0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18-86293505(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联系电话:18005127065。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6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00512706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2)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所在页);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聘用人数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聘用考察工作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进入考察阶段,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七、公示和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按需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由赣榆区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本次招录员额范围内,一年内可适时按需进行递补聘用。
九、工作待遇
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前赣榆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赣榆区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10元)。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本次招录由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共同监督,举报电话:0518-86293018。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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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