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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3-18 16:45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0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之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9日9∶00-10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9日9∶00-10月30日16∶00;

3. 陈述申辩:3月19日-10月31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9日9∶00-10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 X 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 国内2025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育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考核按照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工作业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应聘人员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336167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33539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点击查看>>>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0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之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9日9∶00-10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9日9∶00-10月30日16∶00;

3. 陈述申辩:3月19日-10月31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9日9∶00-10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 X 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 国内2025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育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考核按照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工作业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应聘人员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履行报到手续,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336167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33539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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