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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通信员(接警员)招聘2人公告

2025-03-18 12:42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满足海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通信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能吃苦耐劳,作风朴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七)报名年龄: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

(八)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3.具有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原支队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在职经历与工作表现)

二、招录岗位

(一)通信员(接警员)岗位:2名

岗位职责:

1.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群众遇险等的报警受理工作。

2.熟练使用接处警软件和设备。

3.引导报警人客观真实地反映灾害事故情况,了解并记录灾害地点和灾害情况,能听懂、会讲海宁本地方言,做到语言文明规范,用语清晰。

4.掌握火警及应急救援分级标准。掌握等级调派和应急联动程序,根据报警人的灾情描述,快速,准确判定警情类别和等级,严格按照规程调派第一出动力量。

5.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灾害现场情况,及时记录灭火与应急救援信息。

6.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专业不限,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工作地点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海州东路119号)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学历津贴、职务津贴、职级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伙食等构成,具体待遇面议(岗位职级对应不同岗位薪资待遇。已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文员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直接套改相应等级;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情作为本单位同岗位工作经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在试用期满后,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合同制队员实行分散和集中休假相结合的制度,路途较远的合同制消防员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休假,单次休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对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期予以补休或补助)。

五、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0天,期间开展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工作实操,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同时购买意外保险。

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均符合条件的,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7日截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络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办公软件应用、打字测试及面试,采取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测试×6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四)面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供与现场资格复审相同资料,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补录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大队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

(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八、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招录点电话咨询。

(三)报名时间将会随着应聘者的报名情况提前截止(招满即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7073119;

联系邮箱:1154140380@qq.com;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17日

为满足海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通信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能吃苦耐劳,作风朴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七)报名年龄: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

(八)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3.具有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原支队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在职经历与工作表现)

二、招录岗位

(一)通信员(接警员)岗位:2名

岗位职责:

1.完成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群众遇险等的报警受理工作。

2.熟练使用接处警软件和设备。

3.引导报警人客观真实地反映灾害事故情况,了解并记录灾害地点和灾害情况,能听懂、会讲海宁本地方言,做到语言文明规范,用语清晰。

4.掌握火警及应急救援分级标准。掌握等级调派和应急联动程序,根据报警人的灾情描述,快速,准确判定警情类别和等级,严格按照规程调派第一出动力量。

5.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灾害现场情况,及时记录灭火与应急救援信息。

6.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专业不限,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工作地点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海州东路119号)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学历津贴、职务津贴、职级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伙食等构成,具体待遇面议(岗位职级对应不同岗位薪资待遇。已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文员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直接套改相应等级;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情作为本单位同岗位工作经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在试用期满后,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合同制队员实行分散和集中休假相结合的制度,路途较远的合同制消防员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休假,单次休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对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期予以补休或补助)。

五、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0天,期间开展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工作实操,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同时购买意外保险。

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均符合条件的,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7日截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网络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办公软件应用、打字测试及面试,采取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测试×6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四)面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供与现场资格复审相同资料,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信畅通。

(五)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补录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大队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

(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八、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招录点电话咨询。

(三)报名时间将会随着应聘者的报名情况提前截止(招满即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7073119;

联系邮箱:1154140380@qq.com;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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