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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太原市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47人公告

2025-03-18 08:21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47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国(境)内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9年3月17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4年3月17日后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各类从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taiyu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核

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监督电话:0351-40303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1.2025年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国(境)内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9年3月17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4年3月17日后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各类从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taiyu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核

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监督电话:0351-40303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1.2025年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太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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