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3月15日上午
3月15日上午
2025-03-14 17:34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
共招4人。
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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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级中学的前身为高明区第一中学,创办于1984年,至今有4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123 亩,校园环境沉幽浮翠,格调高雅。2024年7月高明区第一中学升格提级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市属),目前学校共有三个年级,56个班级。学校获得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首批德育示范学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佛山市首批教育科研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24年,学校科技类特色项目被列为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双高创建高水平特色项目。学校升格后,8月被确定为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
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共4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1人。
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0届)(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须在面试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符合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7.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7.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详见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职位表(附件1)。
说明: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四、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 3 月19日0:00 至2025年3 月25日24:00 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4)及《考生提交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提交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16680801119@163.com。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同岗位笔试入围名额,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对所填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6),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流程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 3月29日(星期六)9:00-10:30。
笔试地点:佛山市高级中学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 3月30日(星期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佛山市高级中学
(2)面试方式:采用试教(无生授课),高中数学和物理学科加考试题讲解。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
1.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①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②高中数学、物理教师职位,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和试题讲解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③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五)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综合总成绩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其他规定
1.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2.被高明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2025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4.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5.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8.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6308038 0757-8863200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30806
点击查看>>>
1: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职位表
3:教师资格承诺书
6: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4 日
佛山市高级中学的前身为高明区第一中学,创办于1984年,至今有4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123 亩,校园环境沉幽浮翠,格调高雅。2024年7月高明区第一中学升格提级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市属),目前学校共有三个年级,56个班级。学校获得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首批德育示范学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佛山市首批教育科研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24年,学校科技类特色项目被列为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双高创建高水平特色项目。学校升格后,8月被确定为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
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共4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1人。
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0届)(非在职),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须在面试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符合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7.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7.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详见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职位表(附件1)。
说明: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四、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 3 月19日0:00 至2025年3 月25日24:00 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4)及《考生提交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提交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在同一个文档中(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16680801119@163.com。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同岗位笔试入围名额,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对所填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6),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流程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 3月29日(星期六)9:00-10:30。
笔试地点:佛山市高级中学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 3月30日(星期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佛山市高级中学
(2)面试方式:采用试教(无生授课),高中数学和物理学科加考试题讲解。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
1.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①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②高中数学、物理教师职位,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和试题讲解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③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五)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综合总成绩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其他规定
1.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2.被高明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2025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4.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5.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8.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6308038 0757-8863200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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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职位表
3:教师资格承诺书
6: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教师(佛山市高级中学专场)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4 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