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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佳木斯市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校园引才活动招聘80人公告

2025-03-05 11:24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共27个职位,招8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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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对佳木斯市“3510”总体工作布局的智力支持,根据全市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课题需要,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开展校园专场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优势学科,以“聚焦中心、突出专业、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引进“3510”总体工作布局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数量

此次校园专场引才活动共计划引进80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人,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60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企业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

(一)事业单位

1.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本硕学历均为同一学校毕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如本科非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则本科专业须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

4.面向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但取得其他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

(二)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引进方式

此次引才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8日(星期六)9:00-12:0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同步开展校园引才专场宣介会及招聘会,宣讲政策待遇,面对符合急需紧缺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开展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如下:

(1)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31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教师沙龙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东北农业大学

地点: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9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第二阶段。3所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在东北农业大学集中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针对报考岗位仅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报名的按照现场面试、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针对报考岗位有本科学历报名的,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五、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引进条件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六、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官网等平台发布引才公告。

2.现场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

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现场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报考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满足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要求的,需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学科一致”证明。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岗位代码要表述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4.考试

此次“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校园专场引才活动不设置开考比例。对只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的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对有本科生报名的岗位以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党的创新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哲学、法律、经济、文化、社会、历史、自然、生态、科技、管理、公文等方面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为客观性试题,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等部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关系等能力,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对于没有开展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次日公布。对于有总成绩(笔试+面试)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

5.考察

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6.体检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体检表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收取。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和聘用

3场招聘会现场引才结束后,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二)企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由企业自行决定

七、政策待遇

(一)此次高校专场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7号)规定,引进的博士、硕士、学士,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

2.实习补贴:经现场考察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可提前到用人单位实习,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3.住房保障:实习期间拟引进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4.职称聘任:博士、硕士首个聘期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择优提任: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本科生工作满三年(不含试用期)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博士研究生提任七级管理岗领导职务(正科级)。

6.破格调任:引进人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满职务2年),最低工作年限满5年的调任乡科级副职;博士研究生最低工作年限满7年的调任乡科级正职。

(二)企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企业引进人才按照《佳木斯市重点产业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6号)及企业自身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人才引进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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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企业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5.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6.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docx 

佳木斯市“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对佳木斯市“3510”总体工作布局的智力支持,根据全市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课题需要,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开展校园专场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优势学科,以“聚焦中心、突出专业、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引进“3510”总体工作布局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数量

此次校园专场引才活动共计划引进80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人,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60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企业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

(一)事业单位

1.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本硕学历均为同一学校毕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如本科非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则本科专业须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

4.面向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但取得其他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

(二)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引进方式

此次引才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8日(星期六)9:00-12:0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三所高校同步开展校园引才专场宣介会及招聘会,宣讲政策待遇,面对符合急需紧缺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开展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如下:

(1)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31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教师沙龙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东北农业大学

地点: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9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第二阶段。3所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在东北农业大学集中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针对报考岗位仅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报名的按照现场面试、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针对报考岗位有本科学历报名的,按照“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五、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引进条件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六、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官网等平台发布引才公告。

2.现场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

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现场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报考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满足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要求的,需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学科一致”证明。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岗位代码要表述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4.考试

此次“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校园专场引才活动不设置开考比例。对只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的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对有本科生报名的岗位以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党的创新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哲学、法律、经济、文化、社会、历史、自然、生态、科技、管理、公文等方面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为客观性试题,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等部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关系等能力,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对于没有开展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次日公布。对于有总成绩(笔试+面试)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

5.考察

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6.体检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体检表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收取。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和聘用

3场招聘会现场引才结束后,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二)企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由企业自行决定

七、政策待遇

(一)此次高校专场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7号)规定,引进的博士、硕士、学士,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

2.实习补贴:经现场考察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可提前到用人单位实习,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3.住房保障:实习期间拟引进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4.职称聘任:博士、硕士首个聘期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择优提任: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本科生工作满三年(不含试用期)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博士研究生提任七级管理岗领导职务(正科级)。

6.破格调任:引进人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满职务2年),最低工作年限满5年的调任乡科级副职;博士研究生最低工作年限满7年的调任乡科级正职。

(二)企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企业引进人才按照《佳木斯市重点产业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6号)及企业自身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人才引进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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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企业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佳木斯市2025年度“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5.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6.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docx 

佳木斯市“3510”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校园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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