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5-02-20 18:00来源:四川人才
共招11人。
02月2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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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简阳市司法局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文末附件1。
资格条件
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6.其他要求详见文末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
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联系电话:028-27232276。
报名需提供材料
1.《简阳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2),“应聘人签名处”应手写签名;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人员需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则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8-27028381;
咨询电话:028-27271939。
根据工作需要,简阳市司法局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文末附件1。
资格条件
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6.其他要求详见文末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
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联系电话:028-27232276。
报名需提供材料
1.《简阳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2),“应聘人签名处”应手写签名;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人员需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则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8-27028381;
咨询电话:028-2727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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