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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长治屯留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0人公告

2025-02-07 16:48来源:屯留区人民政府

共招60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07日

  • 2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8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核、双向选择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60人,涉及多个机关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

-我区现有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8日

地点:屯留区人社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5-7522093、0355-7523369

2.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两份(附件1)。

(2)纸质版《就业创业登记证》一份。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为全日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点击查看>>>

1.屯留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核、双向选择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60人,涉及多个机关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

-我区现有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8日

地点:屯留区人社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5-7522093、0355-7523369

2.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两份(附件1)。

(2)纸质版《就业创业登记证》一份。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为全日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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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屯留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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