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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绍兴仲裁院招录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5-01-17 16:14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绍兴仲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非在编合同制办案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办案秘书主要职责: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案件的接待、咨询、调解、受理工作;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仲裁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录人数

绍兴仲裁院共招聘办案秘书2名。

三、招录条件和要求

(一)招录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本院工作情形的。

(二)招录人员具体要求:

办案秘书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考试(A证)。

办公地点在柯桥或越城,根据实际需要服从安排。

四、薪酬待遇:

办案秘书薪酬待遇参照仲裁院合同制员工待遇。具体咨询本院行政部马主任,咨询电话:88608011。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材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jsxzcw@163.com,联系电话:0575-88608011,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绍兴仲裁院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照片为近期彩色免冠照),有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4、资格审查:绍兴仲裁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录人员测试

1、办案秘书测试

办案秘书测试采用笔试+面试+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三位一体测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占总成绩2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高低进行替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

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案件庭审的文字速录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100字/分钟为满分)。

三试结束后,将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75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仲裁院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单位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仲裁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在绍兴仲裁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招录的办案秘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与绍兴仲裁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由仲裁院视情决定录用人数。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仲裁院行政部马主任,联系电话0575-88608011。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绍兴仲裁委员会官网

2、海智汇服务网(绍兴人才网)

点击查看>>>

绍兴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仲裁院

2025年1月16日

因工作需要,绍兴仲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非在编合同制办案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办案秘书主要职责: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案件的接待、咨询、调解、受理工作;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仲裁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录人数

绍兴仲裁院共招聘办案秘书2名。

三、招录条件和要求

(一)招录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本院工作情形的。

(二)招录人员具体要求:

办案秘书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考试(A证)。

办公地点在柯桥或越城,根据实际需要服从安排。

四、薪酬待遇:

办案秘书薪酬待遇参照仲裁院合同制员工待遇。具体咨询本院行政部马主任,咨询电话:88608011。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材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jsxzcw@163.com,联系电话:0575-88608011,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绍兴仲裁院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照片为近期彩色免冠照),有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4、资格审查:绍兴仲裁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录人员测试

1、办案秘书测试

办案秘书测试采用笔试+面试+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三位一体测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占总成绩2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高低进行替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

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案件庭审的文字速录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100字/分钟为满分)。

三试结束后,将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75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仲裁院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单位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仲裁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在绍兴仲裁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招录的办案秘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与绍兴仲裁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由仲裁院视情决定录用人数。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仲裁院行政部马主任,联系电话0575-88608011。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绍兴仲裁委员会官网

2、海智汇服务网(绍兴人才网)

点击查看>>>

绍兴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仲裁院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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