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北京邮电大学面向校内外选任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1人公告

2025-01-13 16:30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北京邮电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交叉融合的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创办于1955年,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先后入选全国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工作,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与国内地方政府、重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与国内地方政府、重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的推进和实施;

3.承担学校对外科技协作工作,包括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合作,校地校企科研合作等;

4.承担推动、开拓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

5.负责学校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培育、申报、运用和维护等,开展专利导航和布局,以及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各类成果转化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工作;

7.承担产业化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8.承担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业务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

9.承担产业技术联盟的申报和管理、产学研合作交流等工作;

10.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储备库建设、科技成果推介推广;

11.国家大学科技园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科研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12.各级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申报、产学研用合作对接、区域发展协同、参与相关联盟协会等相关事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人选应符合《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

3.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和相关政策法规,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合作。

4.具有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全身心投入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公道正派,治学严谨。正确行使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6.有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合作工作经历者优先。

7.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校外应聘者任用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三、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执行。

四、选任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应聘材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本人送达等方式,提交至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

应聘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任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相关奖项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4.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成由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遴选

学校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过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遴选,择优任用。

(四)研究任用

学校党委综合研判遴选情况,研究确定任用人选。

四、选任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10-62281998

监督邮箱:jjjc@bup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064

传 真:010-62281298

电子信箱:zuzhibu@bupt.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行政办公楼302室(组织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193信箱

邮 编:100876

点击查看>>>

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任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报名表

北京邮电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交叉融合的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校创办于1955年,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先后入选全国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工作,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与国内地方政府、重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与国内地方政府、重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的推进和实施;

3.承担学校对外科技协作工作,包括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合作,校地校企科研合作等;

4.承担推动、开拓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

5.负责学校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培育、申报、运用和维护等,开展专利导航和布局,以及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各类成果转化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工作;

7.承担产业化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8.承担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业务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

9.承担产业技术联盟的申报和管理、产学研合作交流等工作;

10.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储备库建设、科技成果推介推广;

11.国家大学科技园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科研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12.各级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申报、产学研用合作对接、区域发展协同、参与相关联盟协会等相关事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人选应符合《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

3.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和相关政策法规,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合作。

4.具有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全身心投入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公道正派,治学严谨。正确行使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6.有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合作工作经历者优先。

7.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校外应聘者任用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三、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执行。

四、选任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应聘材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本人送达等方式,提交至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

应聘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任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3.相关奖项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4.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成由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遴选

学校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过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遴选,择优任用。

(四)研究任用

学校党委综合研判遴选情况,研究确定任用人选。

四、选任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10-62281998

监督邮箱:jjjc@bup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064

传 真:010-62281298

电子信箱:zuzhibu@bupt.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行政办公楼302室(组织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193信箱

邮 编:100876

点击查看>>>

北京邮电大学公开选任国内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报名表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