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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宜春高安市招聘20名特巡警公告

2024-12-19 14:02来源:高品高安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查调查看护工作需要,经高安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看护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录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队员20名,男性。

二、补录范围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公安及特巡警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宜春市常住户口或配偶一方为高安市常住户口。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或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身高放宽至1.65米。

(三)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8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9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9.其他不宜进入特巡警队伍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补录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参照现在队陪护看护队员;提供免费食宿;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另外,聘用人员执行看护任务,勤务补贴发放标准为80元/人/天,其中法定节假日为200元/人/天。

四、补录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通告(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根据录用计划、报考条件、对象等内容,拟定招考通告,通过媒体予以通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退伍证、荣誉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到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307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联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高安市碧落路原宜春幼专院内)

联系人:万警官:19870252178,熊警官:18296530959。

4.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9日)

①笔试: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

②体能测试:男子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

④计分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值。

加分值计算方法:中共党员加5分;参加师级军体比赛获得荣誉和参加武术散打比赛获得省级荣誉加5分;在部队担任班长加2分;具备养犬、驯犬等专业技能,从事过警犬、军犬训练工作的加2至5分;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加2至5分(此项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为准。

(四)体检(2025年1月10日)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缺额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从高至低进行选聘。体检标准按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2025年1月11日—2025年1月12日)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审批录用(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9日)

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95-5228805。经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高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如因特殊情况离职,三个月内按照总分值顺序直接进行补录。

未尽事宜由高安市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安市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

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查调查看护工作需要,经高安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看护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录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队员20名,男性。

二、补录范围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公安及特巡警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宜春市常住户口或配偶一方为高安市常住户口。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或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身高放宽至1.65米。

(三)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8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9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9.其他不宜进入特巡警队伍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补录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参照现在队陪护看护队员;提供免费食宿;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另外,聘用人员执行看护任务,勤务补贴发放标准为80元/人/天,其中法定节假日为200元/人/天。

四、补录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通告(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根据录用计划、报考条件、对象等内容,拟定招考通告,通过媒体予以通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退伍证、荣誉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到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307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联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高安市碧落路原宜春幼专院内)

联系人:万警官:19870252178,熊警官:18296530959。

4.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9日)

①笔试: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

②体能测试:男子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

④计分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值。

加分值计算方法:中共党员加5分;参加师级军体比赛获得荣誉和参加武术散打比赛获得省级荣誉加5分;在部队担任班长加2分;具备养犬、驯犬等专业技能,从事过警犬、军犬训练工作的加2至5分;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加2至5分(此项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为准。

(四)体检(2025年1月10日)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缺额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从高至低进行选聘。体检标准按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2025年1月11日—2025年1月12日)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审批录用(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9日)

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95-5228805。经试用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高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如因特殊情况离职,三个月内按照总分值顺序直接进行补录。

未尽事宜由高安市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安市招聘特巡警审查调查

看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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