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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39人

2024-11-27 14:57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

共招39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2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 13 家事业单位,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39 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 2024年11月30日下午5﹕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周 日)9﹕ 30~12﹕ 30;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 7 号楼大厅。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时间:2024年12月1日14﹕30起。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时间:2024年12月7日(周六)。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 月 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附件 1,以下简称《计划》)。

四、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者:

①列入国家原 “985 工程”大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建设大 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的“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

②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 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③获得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 项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前三个学年每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30%或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30%的毕 业生。

⑤大学期间获得 2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 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过 1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的师范类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过 1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 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 心强。

2.年龄为 18~30 周岁( 1993 年 12 月 1 日到 2006 年 12 月 1 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要求:高中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位,且要求大学本科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小学岗位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计划》(附件 1)。

6.教师资格证要求及普通话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 名时无需提供)。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 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 话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 〔2014〕15 号),在近 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 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 〕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网上预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件(具体参照现场报名材料) 以压缩包方式(压缩包大小在 5M 以内)发送至相应岗位的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上传的报名材料须与现场 报名材料一致。邮件主题格式为: [2024 自主公开招聘]-岗位编 号-姓名。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4 年 11 月赴浙师大自主公开招聘并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 招聘的岗位。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确认:(1) 《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一份(必须正反面打印 在一张 A4 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研究生还需 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材料截至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海宁市生源或户籍考生提供,海 宁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5) 师范类毕业生师范证明;(6)相关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必须是 原件。奖学金证书落款须为毕业学校,加盖学校公章,“证明” 无效, 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7)学校提供的综合 成绩排名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 2.报名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 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 2 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 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 1)笔试: 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 ∶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 足 1 ∶ 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 2)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满分为 100 分。面 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按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 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 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或微信公众 号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微信公 众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 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 1 比例确定体 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 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 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

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 -招考录用栏目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 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 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 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 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 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 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九、其他事项

1.符合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享受相关专项奖励政策,详见《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加强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 发〔2024〕59 号)(附件 5)。

2.非杭州师范大学的考生,需申请“ 师大访客 e 码通”方可 入 校 , 入 校 预 约 操 作 指 南 见 链 接 :

https://mp.weixin.qq.com/s/AQ6dJpDVxauyc7X9gHkhQg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海宁市人才网网址:www.hnrcrs.com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 户 网 站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

咨询电话: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月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中的 “咨询电话”栏。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附件:

1.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 月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 2025 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招聘学校简介

5.《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宁市教育 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海宁市教育局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 13 家事业单位,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39 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 2024年11月30日下午5﹕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周 日)9﹕ 30~12﹕ 30;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 7 号楼大厅。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时间:2024年12月1日14﹕30起。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时间:2024年12月7日(周六)。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 月 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附件 1,以下简称《计划》)。

四、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者:

①列入国家原 “985 工程”大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建设大 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的“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

②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 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③获得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 项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前三个学年每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30%或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30%的毕 业生。

⑤大学期间获得 2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 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过 1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的师范类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过 1 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 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 心强。

2.年龄为 18~30 周岁( 1993 年 12 月 1 日到 2006 年 12 月 1 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要求:高中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位,且要求大学本科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小学岗位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计划》(附件 1)。

6.教师资格证要求及普通话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 名时无需提供)。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 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 话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 〔2014〕15 号),在近 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 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 〕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网上预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文件(具体参照现场报名材料) 以压缩包方式(压缩包大小在 5M 以内)发送至相应岗位的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上传的报名材料须与现场 报名材料一致。邮件主题格式为: [2024 自主公开招聘]-岗位编 号-姓名。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4 年 11 月赴浙师大自主公开招聘并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 招聘的岗位。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确认:(1) 《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一份(必须正反面打印 在一张 A4 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研究生还需 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材料截至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海宁市生源或户籍考生提供,海 宁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5) 师范类毕业生师范证明;(6)相关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必须是 原件。奖学金证书落款须为毕业学校,加盖学校公章,“证明” 无效, 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7)学校提供的综合 成绩排名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 2.报名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 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 2 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 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 1)笔试: 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 ∶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 足 1 ∶ 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 2)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满分为 100 分。面 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按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 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 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或微信公众 号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微信公 众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 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 1 比例确定体 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 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 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

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 -招考录用栏目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 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 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 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 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 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 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九、其他事项

1.符合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享受相关专项奖励政策,详见《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加强海宁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 发〔2024〕59 号)(附件 5)。

2.非杭州师范大学的考生,需申请“ 师大访客 e 码通”方可 入 校 , 入 校 预 约 操 作 指 南 见 链 接 :

https://mp.weixin.qq.com/s/AQ6dJpDVxauyc7X9gHkhQg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海宁市人才网网址:www.hnrcrs.com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 户 网 站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

咨询电话: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月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中的 “咨询电话”栏。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附件:

1.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12 月赴杭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 2025 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招聘学校简介

5.《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宁市教育 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海宁市教育局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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