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4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录专职消防员9人公告

2024-11-25 10:00来源:东宁市人民政府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保障东宁百姓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大肚川、道河、老黑山三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镇3人,共9人。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岗位共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灭火员岗位:年龄为25-3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符合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等有关规定条件,原则上在东宁市范围内招收。

驾驶员岗位:年龄为30-45周岁,持B2类(含)及以上驾驶执照两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其他条件同灭火员。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4、经岗前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的上岗标准。

(二)优先录取条件

1、曾从事消防救援人员,或有一定灭火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企业开具工作证明);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的;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为消防救援队伍做出更多贡献等。

(三)否定条件

1、政审不合格,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者不予以录用;2、身体存在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等疾病,如患有精神病史,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四肢及腰部损伤等不适宜从事体力劳动者;3、经考核组认定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者。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被录取专职消防员由东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大肚川镇、道河镇及老黑山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工作时间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保证值班人员充足基础上,原则上工作2日休1日。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在工作期间内专职队员工资标准为5000元(含五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下载报名表、政审表:详见附件1、2

2、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发送至dnxiaofang@163.com。即日起,应征者可通过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送至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报名的应征者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并电话予以告知,初审不合格的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政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反面不填写),并将纸质送至消防大队;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应征者全名),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表上;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有A1、A2或B2驾驶证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人员携带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考试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应征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穿着适合体能测试服装,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按照应征者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录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结果不纳入否定项)。

2、体测后进行面试,面试由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后进入下一步体格检查。

3、应征者在参加面试环节中,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和体格检查

(一)政审

1、面试合格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2、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面试成绩总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应征者在参加政审时需携带7日以内由县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并包含公告内规定的体检科目,详见附件3。岗前培训阶段由培训方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不予以录用并按体能及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解聘

(一)岗前集中培训

1、正式录用前由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一定时间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后,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按照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及工作需要,每年续签一次,对不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不予以续签合同。

3、工作分配:岗前培训后,分配至大肚川镇、道河镇、老黑山镇小型消防站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所有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解聘条件:用人单位每年对录用的专职队员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九、考务工作及其他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因应征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或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终止应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后果由招录人员本人负责,此名额由上一环节排名前几位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十、联系方式

座机:0453-3659119

点击下载>>>

附件1.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东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

附件3.应征者体格检查标准 

东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为深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保障东宁百姓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大肚川、道河、老黑山三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镇3人,共9人。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岗位共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灭火员岗位:年龄为25-3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符合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等有关规定条件,原则上在东宁市范围内招收。

驾驶员岗位:年龄为30-45周岁,持B2类(含)及以上驾驶执照两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其他条件同灭火员。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4、经岗前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的上岗标准。

(二)优先录取条件

1、曾从事消防救援人员,或有一定灭火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企业开具工作证明);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的;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为消防救援队伍做出更多贡献等。

(三)否定条件

1、政审不合格,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者不予以录用;2、身体存在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等疾病,如患有精神病史,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四肢及腰部损伤等不适宜从事体力劳动者;3、经考核组认定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者。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被录取专职消防员由东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大肚川镇、道河镇及老黑山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工作时间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保证值班人员充足基础上,原则上工作2日休1日。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在工作期间内专职队员工资标准为5000元(含五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下载报名表、政审表:详见附件1、2

2、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发送至dnxiaofang@163.com。即日起,应征者可通过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送至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报名的应征者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并电话予以告知,初审不合格的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政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反面不填写),并将纸质送至消防大队;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应征者全名),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表上;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有A1、A2或B2驾驶证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人员携带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考试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应征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穿着适合体能测试服装,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按照应征者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录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结果不纳入否定项)。

2、体测后进行面试,面试由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后进入下一步体格检查。

3、应征者在参加面试环节中,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和体格检查

(一)政审

1、面试合格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2、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面试成绩总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应征者在参加政审时需携带7日以内由县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并包含公告内规定的体检科目,详见附件3。岗前培训阶段由培训方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不予以录用并按体能及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解聘

(一)岗前集中培训

1、正式录用前由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一定时间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后,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签订劳务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按照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及工作需要,每年续签一次,对不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不予以续签合同。

3、工作分配:岗前培训后,分配至大肚川镇、道河镇、老黑山镇小型消防站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所有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解聘条件:用人单位每年对录用的专职队员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九、考务工作及其他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因应征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或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终止应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后果由招录人员本人负责,此名额由上一环节排名前几位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十、联系方式

座机:0453-3659119

点击下载>>>

附件1.东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东宁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

附件3.应征者体格检查标准 

东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