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广东统考历年试题4套(2020-2023年考生回忆版)
2024广东统考历年试题4套(2020-2023年考生回忆版)
2024-11-22 15:13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共招1人。
11月2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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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教育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教育局保安员1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招聘保安员岗位限男性,具备保安员证优先聘用;
(四)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1973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7日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南雄市户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保安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林荫西路35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1报名表)。
4、联系电话:0751-3825197。
(二)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保安员岗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以考生自愿为原则,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聘用为市教育局保安人员。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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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根据工作需要,南雄市教育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雄市教育局保安员1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招聘保安员岗位限男性,具备保安员证优先聘用;
(四)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1973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7日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南雄市户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保安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林荫西路35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1报名表)。
4、联系电话:0751-3825197。
(二)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保安员岗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以考生自愿为原则,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聘用为市教育局保安人员。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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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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