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11-15 14:55来源: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共7个职位,招11人。
11月1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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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鹤岗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职位及名额
鹤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聘用制行政文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鹤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4
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设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和萝北县人民检察院。报名人员请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在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存放于U盘,与纸质版一并于规定时间内带到报名地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1)职位代码为01、02、03、04的岗位报名地点:鹤岗市人民检察院;(2)职位代码为05的岗位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3)职位代码为06、07的岗位报名地点:萝北县人民检察院。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记录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5
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础法律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招聘单位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根据拟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根据现场报名信息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按照岗位条件严格审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速录技能测试由市院统一命题,全市统一设置考点,由市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速录技能测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长为5分钟。市(区)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70字,绥滨县院、萝北县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60字。速录技能测试题目播放2次,有1次正确率达到标准要求的,即视为通过测试,2次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直至达到1:3比例或无可递补人员为止。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搜狗拼音、QQ拼音等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可自备USB接口标准键盘。
5.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通知。
6
考察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7
选择岗位
报考市(区)捆绑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原则为同一捆绑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选择岗位。
8
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9
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
递补
执行聘用制人员递补制度,由市院建立聘用书记员、行政文员递补人员库,因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招聘考试前有效(最长不超过2年),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的,随空随补,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须写明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1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人选正式聘用后,合同期内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200元以上,试用期为该标准的90%。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可晋升等级。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待遇,保障待遇相关费用按规定比例在经费保障额度内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婚假、产假、陪护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享受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职业待遇。
12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68-3389842.
根据工作需要,鹤岗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职位及名额
鹤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聘用制行政文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鹤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4
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设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和萝北县人民检察院。报名人员请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在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存放于U盘,与纸质版一并于规定时间内带到报名地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1)职位代码为01、02、03、04的岗位报名地点:鹤岗市人民检察院;(2)职位代码为05的岗位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3)职位代码为06、07的岗位报名地点:萝北县人民检察院。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记录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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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础法律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招聘单位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根据拟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根据现场报名信息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按照岗位条件严格审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速录技能测试由市院统一命题,全市统一设置考点,由市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速录技能测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长为5分钟。市(区)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70字,绥滨县院、萝北县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60字。速录技能测试题目播放2次,有1次正确率达到标准要求的,即视为通过测试,2次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直至达到1:3比例或无可递补人员为止。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搜狗拼音、QQ拼音等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可自备USB接口标准键盘。
5.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通知。
6
考察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7
选择岗位
报考市(区)捆绑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原则为同一捆绑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选择岗位。
8
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9
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
递补
执行聘用制人员递补制度,由市院建立聘用书记员、行政文员递补人员库,因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招聘考试前有效(最长不超过2年),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的,随空随补,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须写明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1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人选正式聘用后,合同期内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200元以上,试用期为该标准的90%。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可晋升等级。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待遇,保障待遇相关费用按规定比例在经费保障额度内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婚假、产假、陪护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享受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职业待遇。
12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68-338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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