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时政热点汇总(赠23年)
2024时政热点汇总(赠23年)
2024-11-14 15:2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2个职位,招2人。
11月1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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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芭蕾舞团成立于1959年12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部会计1名,宣传新闻制作中心摄影摄像师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舞蹈艺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精神风貌和敬业精神,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网络邮件的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Word版及附件材料发至人事部邮箱zbhrfile@126.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24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户籍所在地+年龄”。
附件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最高职称证书、重大奖项、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请将附件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或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大小不超过1MB,制成压缩包。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央芭蕾舞团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后续安排。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含笔试)和复试,我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初试及复试的应聘人员,每场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流程如下:
1、初试
初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初试成绩7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复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初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不足1:3的按通过初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
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三)体检考察
1、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通过复试人选范围内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对网上和考试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应聘人员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单位将取消其此次报名及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553737-3311或63532169
联系人:李老师、代老师
传真:(010)6353216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3号 中央芭蕾舞团
邮政编码: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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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芭蕾舞团
2024年11月13日
中央芭蕾舞团成立于1959年12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部会计1名,宣传新闻制作中心摄影摄像师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舞蹈艺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精神风貌和敬业精神,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网络邮件的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4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Word版及附件材料发至人事部邮箱zbhrfile@126.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24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户籍所在地+年龄”。
附件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最高职称证书、重大奖项、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请将附件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或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大小不超过1MB,制成压缩包。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央芭蕾舞团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后续安排。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含笔试)和复试,我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初试及复试的应聘人员,每场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流程如下:
1、初试
初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初试成绩7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复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初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不足1:3的按通过初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
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三)体检考察
1、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通过复试人选范围内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对网上和考试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应聘人员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单位将取消其此次报名及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553737-3311或63532169
联系人:李老师、代老师
传真:(010)6353216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3号 中央芭蕾舞团
邮政编码: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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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芭蕾舞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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