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福建事业单位-易错易混3100题
2023福建事业单位-易错易混3100题
2024-11-11 13:29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共招2人。
11月1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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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以及《周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聘2名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帮扶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60次,参与或协助举办培训班(现场教学)不少于2次。
二、招聘人数
2名(畜牧和种植各一名)。
三、基本条件
1、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2、属于以下五种人群: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3、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与周宁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为1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付给聘用人员1万元服务费。
五、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农推特聘人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以及《周宁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聘2名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帮扶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60次,参与或协助举办培训班(现场教学)不少于2次。
二、招聘人数
2名(畜牧和种植各一名)。
三、基本条件
1、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2、属于以下五种人群: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3、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与周宁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为1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付给聘用人员1万元服务费。
五、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农推特聘人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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