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11-08 17:23来源:肇州县人民政府
共5个职位,招60人。
11月0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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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60人。具体详见《2024年肇州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经乡镇(社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需经过3次以上(含3次)帮扶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肇州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4年11月7日前取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的知识水平和岗位能力;
5.岗位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学历和年龄要求见附件1)
6.符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7.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保险、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面谈、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县政府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459-8546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询访记录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地点为所在社区)。
5.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公积金查询”小程序查询到的个人“投资任职信息”“公积金账户详情”信息截图打印版(本人签字)。
6.《肇州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7.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申请人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该人员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领取。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组织笔试或面试面谈。岗位01、02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03—08用人单位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八)聘用上岗。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服务协议,并报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用服务协议逐年签订,最多不超过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和管理
(一)岗位待遇
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月工资标准为175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以上补贴资金来源按规定渠道列支。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按照全日制用工方式管理。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和宏观管理。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60人。具体详见《2024年肇州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经乡镇(社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需经过3次以上(含3次)帮扶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肇州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4年11月7日前取得);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的知识水平和岗位能力;
5.岗位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责任心强,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学历和年龄要求见附件1)
6.符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7.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保险、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面谈、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县政府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459-8546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询访记录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地点为所在社区)。
5.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公积金查询”小程序查询到的个人“投资任职信息”“公积金账户详情”信息截图打印版(本人签字)。
6.《肇州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7.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申请人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该人员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领取。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组织笔试或面试面谈。岗位01、02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岗位03—08用人单位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八)聘用上岗。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服务协议,并报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用服务协议逐年签订,最多不超过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和管理
(一)岗位待遇
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月工资标准为175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以上补贴资金来源按规定渠道列支。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按照全日制用工方式管理。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和宏观管理。
肇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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