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11-06 17:11来源:港南区人民法院
共招2人。
11月0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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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为财务人员1名,辅助人员1名,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电脑办公软件,按要求完成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完成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财务人员无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从业道德的行为,辅助人员。
2.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要求:财务人员要求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3年(含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辅助人员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属法律类专业或者具备法律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财务及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有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港南法院。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中,学习及工作经历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中级)(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等;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治部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1299。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6:00前(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2.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运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和相关软件系统实际操作的考察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人选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1:1,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政审程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方面的审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岗位需要,综合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笔试及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发布聘用公告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告,公告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到我院工作后,试行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75-4330513。
监督投诉电话:0775-4330536。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为财务人员1名,辅助人员1名,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电脑办公软件,按要求完成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完成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财务人员无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从业道德的行为,辅助人员。
2.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要求:财务人员要求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3年(含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辅助人员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属法律类专业或者具备法律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财务及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有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港南法院。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中,学习及工作经历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中级)(查核原件,收复印件)等;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治部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1299。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6:00前(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2.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运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和相关软件系统实际操作的考察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人选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1:1,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政审程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方面的审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岗位需要,综合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笔试及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发布聘用公告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告,公告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到我院工作后,试行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75-4330513。
监督投诉电话:0775-433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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