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教综高频考点专讲精练营
2024-11-04 15:32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共招1人。
11月0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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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南楼8楼818室。
(三)联系电话:0718-8981626。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恩施州就业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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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南楼8楼818室。
(三)联系电话:0718-8981626。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综合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恩施州就业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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