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4-11-04 10:43来源:仪陇县人民政府
共8个职位,招14人。
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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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仪陇县总医院直属医院拟公开考调14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仪陇县总医院直属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四川省内(不含仪陇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
3.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所在地规定服务年限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考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报考者准确、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地点:仪陇县总医院医疗中心院区(仪陇县度门街道隆城大道三段2号),二住院部4楼行政办公区党委会议室(437室)。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仪陇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据实填写后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4)附件1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对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考调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对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比在5:1以下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现场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以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在地人社等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后,再进入考察程序。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察工作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仪陇县卫生健康局、仪陇县总医院共同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察中发现有不能胜任或不适宜工作要求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仪陇县卫生健康局、仪陇县总医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拟调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特别提示
1.按照《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干部上挂借用和遴选考调的通知>》(仪委组发〔2023〕35号)文件要求,考调人员5年内不能申请调出仪陇县。
2.考调到新单位后,根据考生本人职称、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岗位,核定工资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仪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216861(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7231109(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17-7216068(仪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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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陇县总医院直属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
因工作需要,仪陇县总医院直属医院拟公开考调14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仪陇县总医院直属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四川省内(不含仪陇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
3.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所在地规定服务年限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考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报考者准确、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地点:仪陇县总医院医疗中心院区(仪陇县度门街道隆城大道三段2号),二住院部4楼行政办公区党委会议室(437室)。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仪陇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据实填写后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4)附件1中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对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考调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对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比在5:1以下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现场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以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在地人社等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后,再进入考察程序。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察工作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仪陇县卫生健康局、仪陇县总医院共同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察中发现有不能胜任或不适宜工作要求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仪陇县卫生健康局、仪陇县总医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拟调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特别提示
1.按照《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干部上挂借用和遴选考调的通知>》(仪委组发〔2023〕35号)文件要求,考调人员5年内不能申请调出仪陇县。
2.考调到新单位后,根据考生本人职称、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岗位,核定工资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仪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216861(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7231109(仪陇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17-7216068(仪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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