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聘备考冲刺5套卷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聘备考冲刺5套卷
2024-11-01 10:42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共招0人。
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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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04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22〕3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计划
经镇政府研究,确定孟庄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 40个。具体岗位名单见《2024年市中区孟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服从组织安排,有劳动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岗位可根据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三)户籍地为孟庄镇所辖村。
四、安置程序
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申请。符合安置条件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等到所属村填写《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024年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困难人员类型认定表》(一式两份)。
(二)民主评议。村在接到报名材料后组织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不少于30人)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民主评议形式、参加评议人员范围、评议现场照片、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对应岗位。村(对公示内容拍照(需包含时间等水印)留存,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公示结束后,所在村将相关材料报送到镇(街),镇人社所联合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区级审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对拟安置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形成审批意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镇(街)、由镇(街)告知村(社区)、由村(社区)通知报名人员,最终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协议签订。区级审批结束、确定拟安置人员后,镇应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需包含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待遇报酬、协议终止条件等信息。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岗前培训。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协议后,镇统一组织新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七)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将拟安置人员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等)在村公开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属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情形:
1.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职务的。
2.社会保险在职参保的。
3.各类单位在职职工、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
4.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报名未进行备案的。
5.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含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不得申报城镇公益性岗位。
7.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8.不具有与报名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履职能力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六、报名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所在村报名。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2024年市中区孟庄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附件2)。
七、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城乡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日常管理
规范日常考勤考核,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具体管理工作由所在镇负责,村参与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退出机制
1.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7)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如岗位未招满,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持续招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招用要求的,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三)招聘工作结束后,录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
(四)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632-8023202通讯地址:孟庄镇便民服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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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04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中政办发〔2022〕3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计划
经镇政府研究,确定孟庄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 40个。具体岗位名单见《2024年市中区孟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服从组织安排,有劳动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岗位可根据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三)户籍地为孟庄镇所辖村。
四、安置程序
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申请。符合安置条件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等到所属村填写《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024年市中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困难人员类型认定表》(一式两份)。
(二)民主评议。村在接到报名材料后组织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不少于30人)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民主评议形式、参加评议人员范围、评议现场照片、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对应岗位。村(对公示内容拍照(需包含时间等水印)留存,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公示结束后,所在村将相关材料报送到镇(街),镇人社所联合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区级审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对拟安置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形成审批意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镇(街)、由镇(街)告知村(社区)、由村(社区)通知报名人员,最终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协议签订。区级审批结束、确定拟安置人员后,镇应及时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需包含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待遇报酬、协议终止条件等信息。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岗前培训。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协议后,镇统一组织新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七)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将拟安置人员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等)在村公开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不属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情形:
1.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职务的。
2.社会保险在职参保的。
3.各类单位在职职工、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
4.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报名未进行备案的。
5.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含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不得申报城镇公益性岗位。
7.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8.不具有与报名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履职能力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六、报名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所在村报名。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2024年市中区孟庄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附件2)。
七、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城乡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日常管理
规范日常考勤考核,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具体管理工作由所在镇负责,村参与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退出机制
1.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7)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如岗位未招满,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持续招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招用要求的,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三)招聘工作结束后,录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
(四)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632-8023202通讯地址:孟庄镇便民服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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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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