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1.23四川教招笔试《教基》考后答疑直播
11.23四川教招笔试《教基》考后答疑直播
2024-10-31 12:14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共1个职位,招16人。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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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6名编制内聘用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阿坝师范学院官网[www.abt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引进)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表彰奖励电子版压缩后以“2024年下半年招聘+姓名+专业+博士”命名简历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abtuhr@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
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我单位进行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的审核确认三个环节。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阿坝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对因不按公告资格审查或确认等引发的投诉、信访问题,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我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切实履行信访维稳责任。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未按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或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我单位或相关考务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
采取专业素质考核+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采取到校考核、专家到人才所在地或邻近城市考核、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
(一)专业素质考核
由用人部门采取面谈及试讲说课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学术水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等方面。
(二)综合面试
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
七、心理测评、准入查询及体检
(一)心理测评
学校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二)准入查询
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中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三)体检
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准入查询的应聘者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1)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递补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此次考核招聘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阿坝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阿坝师范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定同意拟聘用的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阿坝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审核确认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通知报送相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阿坝师范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阿坝师范学院出具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单位在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和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学校2024年4月发布的《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62332559/62332512(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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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阿坝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6名编制内聘用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阿坝师范学院官网[www.abt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引进)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表彰奖励电子版压缩后以“2024年下半年招聘+姓名+专业+博士”命名简历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abtuhr@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
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我单位进行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的审核确认三个环节。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阿坝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拟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我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对因不按公告资格审查或确认等引发的投诉、信访问题,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我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切实履行信访维稳责任。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未按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或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我单位或相关考务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
采取专业素质考核+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采取到校考核、专家到人才所在地或邻近城市考核、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
(一)专业素质考核
由用人部门采取面谈及试讲说课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学术水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等方面。
(二)综合面试
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
七、心理测评、准入查询及体检
(一)心理测评
学校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二)准入查询
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中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三)体检
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准入查询的应聘者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1)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阿坝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递补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此次考核招聘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阿坝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阿坝师范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定同意拟聘用的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阿坝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审核确认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阿坝师范学院通知报送相关材料的时间和地点。阿坝师范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阿坝师范学院出具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单位在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和阿坝师范学院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学校2024年4月发布的《阿坝师范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62332559/62332512(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2332717(阿坝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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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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