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10-30 10:02来源: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政府
共招10人。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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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富裕县人民政府同意,富裕县人社局、富裕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主要用于补充富裕县公安局所属派出所、业务队、室辅警紧缺岗位,招聘人数10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退役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在富裕县及其所属乡镇、社区、管委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之后至2006年10月1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急需紧缺人才(本次招聘急需具有驾驶技能并持有A1、A2、B1驾驶证人员),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6.矫正视力4.9以上,净足身高1.70米以上,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²]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某男性体重为70千克,净足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70/1.702≈24.2(报名时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身高和体重指数进行初测);
7.身体健康,无伤残,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体检有关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招聘为辅警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富裕县公安局东楼6楼会议室。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富裕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需提供A1、A2、B1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所、队、室岗位,统一考试后根据辅警紧缺岗位需要进行定岗分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报名比例。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保持通讯畅通,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电话通知。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咨询(投诉)电话:县公安局0452-3139202-4208。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其中,公安基础知识内容占70%以上,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后,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末位考试成绩并列情形,按照并列考生中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共三项,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相关规定执行。如体能测评不合格直接淘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环节根据天气情况可前置,即在笔试前先进行体能测评,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选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岗前培训后由富裕县公安局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辅警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每签订一次为3年,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因招聘人员违法犯罪、违反单位纪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满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薪酬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劳动用工,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与聘用的辅警签订辅警劳动合同。
(二)本次聘用辅警薪酬待遇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现行辅警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富裕县人民政府同意,富裕县人社局、富裕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主要用于补充富裕县公安局所属派出所、业务队、室辅警紧缺岗位,招聘人数10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退役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在富裕县及其所属乡镇、社区、管委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之后至2006年10月1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急需紧缺人才(本次招聘急需具有驾驶技能并持有A1、A2、B1驾驶证人员),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6.矫正视力4.9以上,净足身高1.70米以上,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²]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某男性体重为70千克,净足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70/1.702≈24.2(报名时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身高和体重指数进行初测);
7.身体健康,无伤残,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体检有关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招聘为辅警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富裕县公安局东楼6楼会议室。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富裕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条件的,需提供A1、A2、B1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所、队、室岗位,统一考试后根据辅警紧缺岗位需要进行定岗分配,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报名比例。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保持通讯畅通,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电话通知。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咨询(投诉)电话:县公安局0452-3139202-4208。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其中,公安基础知识内容占70%以上,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后,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末位考试成绩并列情形,按照并列考生中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共三项,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相关规定执行。如体能测评不合格直接淘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环节根据天气情况可前置,即在笔试前先进行体能测评,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选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岗前培训后由富裕县公安局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辅警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每签订一次为3年,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因招聘人员违法犯罪、违反单位纪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满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薪酬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劳动用工,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与聘用的辅警签订辅警劳动合同。
(二)本次聘用辅警薪酬待遇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现行辅警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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