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讲
第四讲
2024-10-28 13:11来源:百色西林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10月2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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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西林县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六)西林县户籍。
(七)本科学历以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金融专业知识。
(八)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九)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写作能力强,熟悉公文写作,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热爱工会事业。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或受处分期间、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的或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不具备聘用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西林县人民政府网、西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进行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0月25日、28日、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31日下午18时报名截止。
3.报名地点:西林县总工会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丽英,8682037,17777678840。
4.报名要求:报名须填写《西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回)。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县总工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体检结果的以及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集体决定
西林县总工会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聘用。
(八)公示聘用
经过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第一年聘用月工资2300元,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年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年度绩效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岗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标准发放。
六、服务期要求
为保证西林县总工会人才队伍稳定,本次招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如有违法违纪的行为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到第三方应聘或考录,服务期内辞职或擅自到第三方应聘、考录的,取消当年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服务期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单位,并做好本岗位交接工作。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原单位。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本次招聘仅能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西林县总工会联系。
联系方式:86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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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总工会
2024年10月25日
因工作需要,西林县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六)西林县户籍。
(七)本科学历以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金融专业知识。
(八)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九)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写作能力强,熟悉公文写作,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热爱工会事业。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或受处分期间、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的或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不具备聘用条件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西林县人民政府网、西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进行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0月25日、28日、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31日下午18时报名截止。
3.报名地点:西林县总工会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丽英,8682037,17777678840。
4.报名要求:报名须填写《西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回)。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县总工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体检结果的以及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集体决定
西林县总工会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聘用。
(八)公示聘用
经过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第一年聘用月工资2300元,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年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年度绩效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岗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标准发放。
六、服务期要求
为保证西林县总工会人才队伍稳定,本次招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如有违法违纪的行为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到第三方应聘或考录,服务期内辞职或擅自到第三方应聘、考录的,取消当年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服务期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单位,并做好本岗位交接工作。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原单位。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本次招聘仅能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西林县总工会联系。
联系方式:86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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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总工会
2024年10月25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