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10-24 13:22来源: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
共2个职位,招2人。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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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成立于2019年4月,由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设立,系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驻岚省属事业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行、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构建系列服务平台,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广大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综合、系统、多方位、专业化服务。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人力资源服务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一岛两窗三区”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加速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服务与其他城市群的融合发展。
同时,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承担“为人才创造更大价值”的使命,本着“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宗旨。以“建设海峡两岸一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目标,致力发挥在对台人才引领交流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致力更好服务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加强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4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2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0月22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4年10月22日前取得。
三、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福建省国资人才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公开发布,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6)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发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如因现场缺考等原因致使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考生成绩单独计算,面试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低于80分不予聘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国资人才考试报名网或“福建国资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任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候选人自行承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递补)。
七、背调
背景调查一般采用电话调查,网络查询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背景调查包括本方案中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人事档案等有关情况。背调未通过的,不予录用。背景调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递补)。
八、公示
体检、背调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办理录用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录用。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
电话:0591-38080688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成立于2019年4月,由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设立,系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驻岚省属事业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行、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构建系列服务平台,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广大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综合、系统、多方位、专业化服务。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人力资源服务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一岛两窗三区”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加速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服务与其他城市群的融合发展。
同时,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承担“为人才创造更大价值”的使命,本着“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宗旨。以“建设海峡两岸一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目标,致力发挥在对台人才引领交流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致力更好服务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加强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4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2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0月22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4年10月22日前取得。
三、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福建省国资人才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公开发布,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6)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发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如因现场缺考等原因致使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考生成绩单独计算,面试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低于80分不予聘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国资人才考试报名网或“福建国资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任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候选人自行承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递补)。
七、背调
背景调查一般采用电话调查,网络查询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背景调查包括本方案中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人事档案等有关情况。背调未通过的,不予录用。背景调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递补)。
八、公示
体检、背调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办理录用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录用。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
电话:0591-38080688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