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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9人公告

2024-10-10 17:30来源:鄂伦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2个职位,招9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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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 专职队员(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8 职位详情
鄂伦春自治旗 消防文员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1 职位详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鄂伦春自治旗消防工作实际,补充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及甘奎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力量,拟面向全旗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学历以及其他要求

2

消防文员

1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截至2024108日,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

3、上班地点位于阿里河镇体育场北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4、性别男女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学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岗位要求;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招聘公告,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报名邮箱为elczzqxfjydd@163.com,联系电话:0470-5622151、18947580119。

2、报考者须上传以下报名表和证件的扫描件:《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队站或政府专职队站工作经历证明,有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4、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体能测试

1、报考人员(包含驾驶员岗位)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鄂伦春自治旗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总分低于1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能测试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驾驶实操(消防车驾驶员)

1、本环节仅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考生参加。

2、参加驾驶实操人员,需完成项目:在驾驶实操场地完成路面直线驾驶、倒车入库、移库驾驶科目,三次操作中,一次完成全部科目的视为驾驶实操合格。现场公布是否通过结果。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汉语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以下体检项目: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160cm及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详情见附件4)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请谨慎报考。

5、体检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集合在旗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消防文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七)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政审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均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专职队员:试用期工资250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工资2800.00元/月(基础工资2300.00元/月,绩效工资500.00元/月),驾驶员岗位另有岗位工资200.00元/月;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00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工资2500.00元/月(基础工资2000.00元/月,绩效工资500.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含个人缴纳部分)。

(二)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三)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七、专业工作要求

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鄂伦春自治旗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轮班工作制,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需增加执勤实力时,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安排,结束后安排调休。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如工作任务需要调剂,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安排。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前,体检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消防文员招录不涉及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事宜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0-5622151 18947580119

附件1: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

附件2: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

附件3: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体检项目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9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鄂伦春自治旗消防工作实际,补充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及甘奎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力量,拟面向全旗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招录岗位

招录人数

学历以及其他要求

2

消防文员

1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截至2024108日,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

3、上班地点位于阿里河镇体育场北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4、性别男女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学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岗位要求;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招聘公告,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报名邮箱为elczzqxfjydd@163.com,联系电话:0470-5622151、18947580119。

2、报考者须上传以下报名表和证件的扫描件:《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队站或政府专职队站工作经历证明,有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4、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体能测试

1、报考人员(包含驾驶员岗位)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鄂伦春自治旗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总分低于1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能测试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驾驶实操(消防车驾驶员)

1、本环节仅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考生参加。

2、参加驾驶实操人员,需完成项目:在驾驶实操场地完成路面直线驾驶、倒车入库、移库驾驶科目,三次操作中,一次完成全部科目的视为驾驶实操合格。现场公布是否通过结果。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汉语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以下体检项目: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160cm及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详情见附件4)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请谨慎报考。

5、体检时间:报名合格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集合在旗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消防文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七)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政审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均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专职队员:试用期工资250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工资2800.00元/月(基础工资2300.00元/月,绩效工资500.00元/月),驾驶员岗位另有岗位工资200.00元/月;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00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工资2500.00元/月(基础工资2000.00元/月,绩效工资500.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含个人缴纳部分)。

(二)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三)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七、专业工作要求

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鄂伦春自治旗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轮班工作制,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需增加执勤实力时,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安排,结束后安排调休。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如工作任务需要调剂,必须服从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安排。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鄂伦春自治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前,体检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消防文员招录不涉及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事宜由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0-5622151 18947580119

附件1: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

附件2: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

附件3:鄂伦春自治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体检项目

鄂伦春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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