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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梧州岑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公告

2024-10-08 15:37来源:岑溪公安公众号

共招45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0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警45人,其中勤务辅警12人(限男性)、看护辅警33人(男26人、女7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

5.梧州辖区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辖区均可);

6.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符合招聘条件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毒驾被处罚过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本局从事辅警工作离职的。

6.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8.现役军人。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岑溪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岑溪市岑城镇大中路35号)。

(三)报名材料

1.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报名表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辖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附件2。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60分及以上)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测试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的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4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报考人员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岑溪市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减员,出现员额空缺时,在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充(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特警岗位考生成绩为笔试+体能+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岑溪市公安局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二)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候录库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或无故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29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月工资待遇约为45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交通管理大队辅警试用期间满勤月工资待遇约为31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根据薪酬规定进行调整。看护辅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执勤补助按有关规定发放。

2.享受带薪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候考,以免延误考试。

(五)我局将通过“岑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各事项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六)报名咨询电话:0774-8316888(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

附件3.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警45人,其中勤务辅警12人(限男性)、看护辅警33人(男26人、女7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

5.梧州辖区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辖区均可);

6.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符合招聘条件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毒驾被处罚过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本局从事辅警工作离职的。

6.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8.现役军人。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岑溪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岑溪市岑城镇大中路35号)。

(三)报名材料

1.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报名表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辖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附件2。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60分及以上)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测试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的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4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报考人员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岑溪市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减员,出现员额空缺时,在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充(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特警岗位考生成绩为笔试+体能+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岑溪市公安局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二)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候录库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或无故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29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月工资待遇约为45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交通管理大队辅警试用期间满勤月工资待遇约为31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根据薪酬规定进行调整。看护辅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执勤补助按有关规定发放。

2.享受带薪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候考,以免延误考试。

(五)我局将通过“岑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各事项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六)报名咨询电话:0774-8316888(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

附件3.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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