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职历年母题精讲--基本知识-法律
文职历年母题精讲--基本知识-法律
2024-09-29 12:25来源:瑞安人才网
共招1人。
09月2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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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产业管理员:1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瑞安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违纪等;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执行本单位劳务派遣工工资标准,年薪约5万元(含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工资待遇。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瑞安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rarczp.com),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和面试:由用人单位通过面谈形式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本、相关证书原件等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劳务派遣对象,并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2.如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因不合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岗位的可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3.本公告由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77 - 65751850
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2024年9月27日
因工作需要,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产业管理员:1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瑞安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违纪等;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执行本单位劳务派遣工工资标准,年薪约5万元(含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工资待遇。享受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瑞安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rarczp.com),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和面试:由用人单位通过面谈形式组织面试。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本、相关证书原件等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劳务派遣对象,并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2.如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因不合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岗位的可按招聘岗位依次递补。
3.本公告由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77 - 65751850
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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