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4泰州事业单位公告解读
2024泰州事业单位公告解读
2024-09-27 09:08来源: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共3个职位,招7人。
09月2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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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以考生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名称为准)。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26日9:00-10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9月26日9:00-10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9月26日-10月16日期间9: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9月26日9:00-10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学校”。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分开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报名材料包括:
(1)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明。已取得的高等教育阶段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在陈述申辩和异议处理时间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在报名、考核和录用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我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④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⑤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学院人事处组织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通知将在考核前于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公开招聘栏目。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岗位1、岗位2的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2. 岗位3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以试讲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则采用试讲或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的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学校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等结果,并经学院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在学院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庄老师、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联系人: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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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以考生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名称为准)。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26日9:00-10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9月26日9:00-10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9月26日-10月16日期间9: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9月26日9:00-10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详见岗位表)。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学校”。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分开打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报名材料包括:
(1)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明。已取得的高等教育阶段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在陈述申辩和异议处理时间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在报名、考核和录用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我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④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⑤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学院人事处组织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及复审通知将在考核前于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公开招聘栏目。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岗位1、岗位2的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2. 岗位3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以试讲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则采用试讲或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的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学校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等结果,并经学院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在学院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庄老师、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联系人: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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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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