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语文11.28
语文11.28
2024-09-26 15:32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共1个职位,招1人。
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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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体人字〔2023〕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及年度进人计划,现将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运动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梁山籍获得山东省运动会金牌的退役运动员;
(6)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0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材料扫描PDF版发送邮箱7368759@163.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运动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退役运动员在训期间本人所获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
面试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未尽事宜,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37-7368759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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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体人字〔2023〕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及年度进人计划,现将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运动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梁山籍获得山东省运动会金牌的退役运动员;
(6)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0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材料扫描PDF版发送邮箱7368759@163.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运动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退役运动员在训期间本人所获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
面试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未尽事宜,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37-7368759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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