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3湖北选调生历年试题+3套模拟卷
2023湖北选调生历年试题+3套模拟卷
2024-09-26 14:11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信息网
共招0人。
09月2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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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助力江西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引培生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有计划地跟踪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2025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从华中科技大学出站的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5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招录到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 毕业或出站时间:2025届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延迟毕业的,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出站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5. 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岗位资格条件。
6.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二、招录单位
引培生招录单位共23家,具体为: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飞行学院;江西省科学院;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
三、政策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省、市、用人单位三个层面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并可叠加享受。
1. 省级政策: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引培生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省级层面设立“引培生科研项目”,专项支持引培生在赣开展科研工作。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配偶安置。引培生配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的,比照其原单位性质、层级和职级,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4)子女入学优惠。引培生通过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其子女入学高套一个人才等次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按引进特定人才“一事一议”政策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关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5)其他政策。按规定享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其他政策待遇。
2. 市级政策:
按同城共享原则,享受所在地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3. 用人单位政策:
引培生到岗后,按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赣最低服务期为四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岗位安排。省属事业单位招录的引培生,到岗后参照副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参照正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
(2)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
(3)其他待遇。详见《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
四、管理培养
1. 到岗后,用人单位安排1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引培生导师,“一对一”进行结对帮带,帮助引培生融入岗位、发挥作用、成长成才。
2.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创造条件,优先选派引培生赴国(境)外交流培养。
3. 录用1年内,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4. 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召开引培生座谈会,了解引培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动态,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5.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引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招录程序及报名方式
1. 引培生由招录单位自行招录,确认拟录用人选,并向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2. 招录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
3. 报名方式:请下载《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联系意向单位联系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单位指定邮箱。
4. 2024年9月26日,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23家招录单位赴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政策宣讲和现场招录。
江西省引培生政策推介会
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9:00-10: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3报告厅
江西省引培生现场招录
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10:00-12: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展厅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901179(程媛)。
点击下载>>>
3.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省属国有企业)
4.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省直医疗健康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助力江西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华中科技大学招录引培生到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有计划地跟踪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2025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从华中科技大学出站的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5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招录到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 毕业或出站时间:2025届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延迟毕业的,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出站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5. 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岗位资格条件。
6.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二、招录单位
引培生招录单位共23家,具体为: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飞行学院;江西省科学院;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江西省儿童医学中心)。
三、政策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省、市、用人单位三个层面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并可叠加享受。
1. 省级政策: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引培生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省级层面设立“引培生科研项目”,专项支持引培生在赣开展科研工作。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配偶安置。引培生配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的,比照其原单位性质、层级和职级,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4)子女入学优惠。引培生通过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其子女入学高套一个人才等次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按引进特定人才“一事一议”政策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关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5)其他政策。按规定享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其他政策待遇。
2. 市级政策:
按同城共享原则,享受所在地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3. 用人单位政策:
引培生到岗后,按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赣最低服务期为四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岗位安排。省属事业单位招录的引培生,到岗后参照副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参照正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
(2)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
(3)其他待遇。详见《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
四、管理培养
1. 到岗后,用人单位安排1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引培生导师,“一对一”进行结对帮带,帮助引培生融入岗位、发挥作用、成长成才。
2.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创造条件,优先选派引培生赴国(境)外交流培养。
3. 录用1年内,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4. 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召开引培生座谈会,了解引培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动态,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5.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引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招录程序及报名方式
1. 引培生由招录单位自行招录,确认拟录用人选,并向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2. 招录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
3. 报名方式:请下载《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联系意向单位联系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单位指定邮箱。
4. 2024年9月26日,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23家招录单位赴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政策宣讲和现场招录。
江西省引培生政策推介会
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9:00-10: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3报告厅
江西省引培生现场招录
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10:00-12: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展厅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901179(程媛)。
点击下载>>>
3.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省属国有企业)
4.江西省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省直医疗健康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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