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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5人公告

2024-09-23 18:14来源:宁安市人民政府

共招55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经宁安市政府同意,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和《宁安市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方案》文件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55人(男女不限)。

(二)

具有宁安市辖区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

1、报考人员须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邪教信仰及组织和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等相关工作,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5、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5、本人名下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公示

在宁安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6日(不含休息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宁古塔大道14号,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9室);

3、报名方式: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截图。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安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和录取

报考人员成绩在宁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录取,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参照我省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执行,不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部分),差旅费自负,所需资金从省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后,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将统一调剂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合格人员继续使用,不合格人员直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人员应接受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4、咨询电话:0453—8119677 8119675

招聘监督电话:0453—8119690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经宁安市政府同意,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和《宁安市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方案》文件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55人(男女不限)。

(二)

具有宁安市辖区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

1、报考人员须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邪教信仰及组织和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等相关工作,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5、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5、本人名下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公示

在宁安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6日(不含休息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宁古塔大道14号,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9室);

3、报名方式: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截图。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安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和录取

报考人员成绩在宁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录取,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参照我省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执行,不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部分),差旅费自负,所需资金从省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后,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将统一调剂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合格人员继续使用,不合格人员直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人员应接受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4、咨询电话:0453—8119677 8119675

招聘监督电话:0453—8119690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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