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2024-09-23 16:29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
共招0人。
09月2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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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村医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志愿到基层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并有村卫生室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三)中等专业学历以上。
(四)有从业经历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应未受卫生行政处罚,并提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证明。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在岗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溧阳论坛公众号、中国溧阳公众号。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招聘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直接到溧阳市卫健局六楼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
(2)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内知识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岗位选聘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签字确认定岗。岗位选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乡村医生岗位不属于事业编制,按照《溧阳市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溧卫计发〔2018〕92号)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安排到相关镇(街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425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7278280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为加强乡村医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志愿到基层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并有村卫生室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三)中等专业学历以上。
(四)有从业经历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应未受卫生行政处罚,并提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证明。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在岗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溧阳论坛公众号、中国溧阳公众号。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招聘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直接到溧阳市卫健局六楼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
(2)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内容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内知识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岗位选聘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择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签字确认定岗。岗位选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乡村医生岗位不属于事业编制,按照《溧阳市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溧卫计发〔2018〕92号)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安排到相关镇(街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425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7278280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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