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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运城永济市司法协理员招聘29人公告

2024-09-12 10:51来源:永济市人民政府

共3个职位,招29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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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司法局 岗位一 山西 -运城市 11 职位详情
永济市司法局 岗位二 山西 -运城市 11 职位详情
永济市司法局 岗位三(专职司法辅助人员专门岗位) 山西 -运城市 7 职位详情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根据《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4〕12号)文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安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为从事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的非编制工作人员。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22个,专职司法辅助人员专门岗位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永济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截至2024年7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以查询到;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者为永济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职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7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2日,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永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ji.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8:00(5天)期间登录永济市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填写《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永济市司法局审核是否为在岗的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2.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9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后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永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9月29日17:00前到市司法局303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持续关注招聘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ji.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的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公共职业能力测试》的测试内容为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准考证。

(3)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原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经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审定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市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考生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如果以上条件再相同另行加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组织,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予以递补,且只递补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司法协理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予以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薪酬管理等按《永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六)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五、招聘人员的职责与待遇

(一)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全部在司法所,协助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指导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协助完成司法所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最低服务期3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薪酬福利参照同级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指数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六、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司法协理员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永济市司法局进行咨询。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0359-8894086

招聘监督电话: 0359-633700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docx

2.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docx

永济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

2024年9月12日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根据《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4〕12号)文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安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为从事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的非编制工作人员。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22个,专职司法辅助人员专门岗位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永济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截至2024年7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以查询到;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者为永济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职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7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2日,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永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ji.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8:00(5天)期间登录永济市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填写《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永济市司法局审核是否为在岗的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2.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9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后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永济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9月29日17:00前到市司法局303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持续关注招聘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ji.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的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公共职业能力测试》的测试内容为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可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准考证。

(3)报考“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原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经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审定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市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考生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如果以上条件再相同另行加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组织,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予以递补,且只递补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司法协理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予以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薪酬管理等按《永济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六)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五、招聘人员的职责与待遇

(一)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全部在司法所,协助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指导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协助完成司法所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最低服务期3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薪酬福利参照同级公安辅警工资标准,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指数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六、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司法协理员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永济市司法局进行咨询。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0359-8894086

招聘监督电话: 0359-633700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永济市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docx

2.永济市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docx

永济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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