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09-06 17:05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共1个职位,招1人。
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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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新邵县司法局拟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人员,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新邵县司法局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选调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具体要求见《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须满2年),在编在岗并已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根据湘编办发〔2017〕14号及湘机改办发电〔2018〕5号通知规定的继续认可其参公身份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和新晋升职级(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的除外)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5.身体健康;
6.具有拟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处于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1日。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新邵县司法局(政工室401)。
2.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如下资料:
(1)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由县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专业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已进入面试入围名单的考生不得无故放弃选调考试,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60%、面试分值权重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可视情况核减选调计划或替补考察对象一次。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63130)。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司法局
2024年9月6日
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 |||||||
单位 | 职务名称 | 选调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
新邵县司法局 |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 | 1 | 40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 | 本科 | 面向全县 | |
根据工作需要,新邵县司法局拟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人员,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新邵县司法局面向全县行政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选调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具体要求见《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须满2年),在编在岗并已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根据湘编办发〔2017〕14号及湘机改办发电〔2018〕5号通知规定的继续认可其参公身份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和新晋升职级(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的除外)的应任现职务职级满1年;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5.身体健康;
6.具有拟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处于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1日。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新邵县司法局(政工室401)。
2.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应携带如下资料:
(1)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由县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专业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已进入面试入围名单的考生不得无故放弃选调考试,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60%、面试分值权重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察对象,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考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不适合选调岗位的,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可视情况核减选调计划或替补考察对象一次。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至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3663130)。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司法局
2024年9月6日
新邵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 |||||||
单位 | 职务名称 | 选调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
新邵县司法局 |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 | 1 | 40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 | 本科 | 面向全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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