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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垫江县司法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20人公告

2024-09-05 17:29来源: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行政执法监督员选定范围: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家等各行业人士20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支持政府法治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在本县工作或生活,年满二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

(六)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不宜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二)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供问题线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过县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馈;

(五)参加县司法局及行政执法机构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动解聘。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县司法局可以对执法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五、选聘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协商确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含组织推荐)可填写《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人:黄巧玲,联系电话:74632236,联系邮箱:2830712374@qq.com)。

(二)审核批准

垫江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

(三)公示聘用

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法治垫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

点击下载>>>

附件: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垫江县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行政执法监督员选定范围: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家等各行业人士20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支持政府法治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五)在本县工作或生活,年满二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

(六)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不宜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二)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供问题线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通过县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馈;

(五)参加县司法局及行政执法机构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动解聘。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县司法局可以对执法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五、选聘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协商确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含组织推荐)可填写《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人:黄巧玲,联系电话:74632236,联系邮箱:2830712374@qq.com)。

(二)审核批准

垫江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

(三)公示聘用

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法治垫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

点击下载>>>

附件: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垫江县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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