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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金华市永康市农业农村局选调3人公告

2024-08-30 08:56来源:浙江人才网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08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力量,优化人员配置,促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1: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名。

岗位2: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永康市各镇(街道、区)、市机关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负责;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能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28日,下同)。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员(如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正职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综合比选、择优选调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城路19号(科技大楼)四楼416办公室,联系人:金宇,联系电话:87101330;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参加选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综合比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无故不参加笔试的,取消下一次选调报考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综合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材料,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了解。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通过永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力量,优化人员配置,促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1: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2名。

岗位2: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永康市各镇(街道、区)、市机关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负责;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能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28日,下同)。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员(如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正职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综合比选、择优选调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城路19号(科技大楼)四楼416办公室,联系人:金宇,联系电话:87101330;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参加选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综合比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无故不参加笔试的,取消下一次选调报考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综合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材料,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了解。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通过永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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